2016年9月25日 星期日

2016唐獎頒發法治獎

2016年唐獎於9月25日下午在台北市國父紀念館頒發法治獎(Rule of Law Award)給
路易絲   阿爾布爾(Louice Arbour)(Canada)


數十年來,路易絲.阿爾布爾女士一直站在對人權的憲法與法律保障的前鋒,特別是她關注到那些經常為人忽略的人,他們的公民自由與權利,不論是社會邊緣人、性別或族群的少數、乃至受到戰事或武裝衝突摧殘的人。在她精彩的法律職涯中,不論作為法律教授、加拿大與安大略省法院的大法官、聯合國戰犯法庭的首席檢察官、或是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,她堅持以法治之手段,運用她的法律專業,並以她的遠見、謀略、創意、決心與永不放棄的意志,克服國際政治與制度上的限制,致力於司法正義之實現。過去十多年來,她也專注於更高層次與更先制性的國際衝突預防,領導國際危機預防組織(ICG)的團隊,深入有可能發生衝突的地區,進行獨立的事實調查,並對國際與關鍵國家提供建言,也提醒世人關注這些可能發生衝突的地區。

就法律專業而言,阿爾布爾女士的首要訓練在刑法與刑事程序法的領域。她曾是加拿大重要法學院,奧斯古德廳法學院的刑事法教授。在1980年與Larry T. Taman所合著的刑事程序法教科書,對於犯罪偵查與追訴過程中國家權力的行使,不論是搜索、扣押、監聽、逮捕與羈押程序,有特別精彩的著墨。她在刑法與刑事程序的堅實訓練,奠定了她日後成功履行各項工作的專業基礎。

當她擔任安大略省上訴法院法官時,阿爾布爾女士接受加拿大政府委託,主持針對金士頓女子監獄處遇措施所成立的調查委員會。當時該監所在對騷亂進行管理時,派出男性所組成的特勤小隊進入女監,實施搜查牢房與脫衣搜身等措施,並進而依其行政權力對搗亂份子施以不附期限的隔離禁閉措施,並剝奪其基本待遇,作為處罰。

其餘請詳閱唐獎基金會網站http://www.tang-prize.org

沒有留言: